各相关单位:
为感恩母校的培养之情,我校优秀校友姚智德捐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江西师范大学“智德奖学金”,用于通过境外游学等方式奖励资助在奉献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优秀在校学生。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智德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校发〔2018〕24号),为做好2018年度“智德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学生骨干类
1.校团委学生团工委书记、副书记;
2.校学生会主席团主席、校研究生会主席团主席;
3.院级学生会执行主席、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二)创新创业类
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学生骨干类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工作业绩突出。至少连续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且现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团学干部,工作业绩突出。
4.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上学年综合素质排名列本专业(班级)前50%;专业主干课无重修、补考。研究生要求专业主干课无重修、补考。
同时符合上述4项条件的学生干部,方可申报。
(二)创新创业类
1.创新奖。奖励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得发明型、实用新型等专利;参加全国“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荣获全国铜奖或三等奖以上奖项且排名在前五名的核心成员。
2.创业奖。奖励具有较强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学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一定市场容量和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吸纳大学生或社会人员就业,带动就业方面作出贡献。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了休学程序投身创业的学生,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其身份和业绩,可以提出申请。
申报创新创业类奖项的学生要求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骨干类
1.学校下发评选通知,个人申报。学院学生干部向学院团委申请,并由学院团委择优向校团委推荐1名候选人;研究生会干部向研工部申请,并由研工部择优向校团委推荐;其他校级学生干部直接向校团委报名;
2.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
3.校团委组织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业绩展示和面试;
4.校团委按成绩高低顺序报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具体名额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赠人同意。
(二)创新创业类
1.学校下发评选通知,个人申报,学院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或2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或2名企业家推荐)报送双创中心;
2.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双创中心)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
3.双创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4.双创中心按成绩高低顺序报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具体名额数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赠人同意。
四、材料要求
(一)《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智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稿、纸质稿1份(A4纸);
(二)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1份,A4纸(原件审核通过后即归还申请人);
(三)学生骨干类材料3月28日前请各相关人员将纸质材料交校团委于莉老师(音乐艺术广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于莉OA。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申请表、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材料的顺序依次整理。
创新创业类材料3月28日前请各学院将纸质材料交双创中心张曼云老师(先骕楼5414),电子稿发张曼云OA。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申请表、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奖材料(或专利、文章、企业运行等相关数据材料)的顺序依次整理。
五、表彰办法
学校发文表彰,并组织获奖学生统一参加境外游学项目,对获奖学生给予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境外游学资助,超出部分学生个人自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于莉联系电话:88120102
双创中心张曼云联系电话:88122565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智德奖学金”申请表
12号关于做好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智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