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校学生社团年度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9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条例》(校党字〔202025号)的相关规定,学生社团采取年审制度,每年3月进行。现就全校2023年度已注册备案的学生社团进行审核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证对象

全校2023年度已注册备案的学生社团,含校院两级学生社团(见附件1)。

二、审核认证流程

(一)社团自查各学生社团对2023年度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学生社团现任负责人撰写学生社团2023年工作总结(包括学生社团一年来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含时间、地点、主题、人员、宣传报道、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等内容)、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社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年度 审核认证表》(见附件3)交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审查。

(二)指导教师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负责人提交的工作总结、社员信息汇总表和认证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指导,并将相关意见填入认证表中。

(三)挂靠单位审查。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将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工作总结、社员信息汇总表、认证表交挂靠单位审核。各挂靠单位根据学生社团2023年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从遵纪守法、社团属性、活动情况、意义价值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挂靠的学生社团做出“同意挂靠”、“整改后同意挂靠”和“不同意挂靠”等意见,并将具体意见填入认证表相应栏目中。学生社团工作总结、社员信息汇总表和认证表经挂靠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420日前将电子稿发学生社团联络与发展中心邮箱jxnuxslbgs@126.com ,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于422日前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社团联络与发展中心值班室。

(四)相关部门审核。校团委、宣传部、研工部、学工部根据日常抽查及挂靠单位的意见,对已注册备案的学生社团进行审核,学生社团审核结果报经学校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公告。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可继续开展活动;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不合格的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挂靠单位党组织要严格履行“挂靠单位负第一责任”的职责,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关心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开展。要高度重视挂靠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或建议注销意见,不得“带病开展活动”。

(二)规范管理,建档立案。各挂靠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团中央有关精神和学校具体规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规范有序的管理办法。鼓励各学生社团在认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年度审核认证表》的基础上,将社团成立文件、章程、管理规定、有影响力的精品活动影像资料等一并提交审核、存档。

(三)积极扶持,创新发展。学生社团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大学生展示个人风采和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舞台。各挂靠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生社团在拓宽育人渠道、活跃第二课堂、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积极作用,调动和发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生社团创新性发展,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不尽事宜,请联系庄童:18702516637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已注册备案学生社团名单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社员信息汇总表

    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年度审核认证表

          附件1-3.docx

                      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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